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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召开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赋权工作会议

时间:2023-06-03 00:35点击:
  

5月31日,清丰县召开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赋权事项交接工作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周笃铭,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张军英出席会议,县委编办、县司法局及涉及职权下放的县自然资源局等5个县直单位主要领导、主管副职、执法队队长和选派的执法辅导员,各乡(镇)政府主要领导、主管副职、执法队队长,各办事处主任共计12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县直有关单位和乡镇政府代表现场签署了《赋权事项交接书》,向17个乡(镇)分派了44名执法辅导员。

会议指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赋权事项能否顺利交接事关放权赋能改革、事关基层治理体系建设、事关乡村发展稳定大局,务必引起各乡镇与县直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会议强调,乡镇政府要为综合执法队提供必要的人员保障、场所保障、装备保障和经费保障。县直原实施部门要选派精干力量担任执法辅导员。过渡期内实行“一案双审”和“一案双查”,赋权事项的行政处罚文书要经乡镇和原执法部门的双重法制审核。同时,对于本次赋权事项中乡镇出现的行政执法过错,既要追究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的直接责任,又要追究涉及赋权事项的县直原实施部门的指导责任。

会议要求,县直原实施部门要派出熟悉执法业务的骨干力量巡回培训指导,让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尽快变外行为内行。各乡(镇)要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按照规定的执法范围和法定的执法程序实施行政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县司法局要履行好行政执法监督职责,派出专门督察小组,加强对每个环节的督察。对领导不重视、保障不到位、推进不及时的要通报批评、约谈追责,确保赋权事项执法工作在乡镇能够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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