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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日0时,濮阳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时间:2021-12-06 00:53点击:
   12月5日0时起,我市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II级)响应   

    根据最新预测预报结果,未来几日我市气象条件持续较差,预计将出现中—重度污染过程。为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经研究决定,自2021年12月5日0时起,在全市范围内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实施II级应急响应。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濮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濮政办〔2019〕30号)启动应急响应,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工业源减排措施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立即组织辖区内工业企业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严格落实橙色预警应急减排措施。对绩效评级为A级、绩效引领和民生保障类的企业,在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情况下,可采取自主减排措施,污染物排放量较预警前不得上升;2022年3月15日前,烧结砖(不含加气块砖)企业继续执行季节性生产调控措施。市生态环境局持续进行工业企业执法检查,严厉打击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污染物排放超标、恶意干扰在线监测数据企业,确保污染物排放有效减排。

    二、扬尘源减排措施

    (一)工地扬尘减排措施。市控尘办(市住建局)要继续强化扬尘治理牵头抓总力度,督促各类工地严格执行“六个百分百”,停止建筑拆除、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等作业;混凝土搅拌站和砂浆搅拌站停止生产,露天渣土、料堆全部苫盖。除应急抢险和经“市长一支笔”审批的重点工程、民生项目外,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市城区内渣土车、商砼车、砂浆、建筑垃圾清运车停止运行。应急抢险和经“市长一支笔”审批的重点工程、民生项目配套的建筑垃圾、渣土、砂浆和商砼运输车,在严格采取抑尘措施的基础上,每日6时至18时进行运输并按审批路线行驶,其它时间段禁止上路行驶。

    (二)道路扬尘减排措施。市城市管理局在日常保洁基础上,结合空气温度及相对湿度优化调增作业方式,当空气湿度小于60%且气温高于3℃时,增加市城区内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洒水和湿扫作业频次;当空气湿度大于60%或气温低于3℃时,停止洒水、喷雾、湿扫作业,增加吸扫频次。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要加大对市城区周边国省道重点路域保洁力度,参照市城区保洁要求,科学采取湿扫、吸扫、洒水作业,降低城区周边道路积尘负荷。濮阳县、清丰县要按照市城区道路保洁要求,开展县城及城区周边道路保洁作业。

    (三)工业企业扬尘减排措施。加强工业企业厂区内散体物料堆场规范化管理,采取封闭防控或安装其他防尘设施,装卸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时,采取密闭或者喷淋等抑尘措施。

    三、移动源减排措施

    除疫情防控物资运输、城市运行保障、符合车辆管控要求的工业企业物料运输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市、县建城区内禁止重型和中型柴油货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等高排放车辆通行,过境重型车辆绕行市城区。全市骨料生产、砂石料厂等企业停止公路运输;工业企业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运输,每日20时至次日8时,禁止工业企业国五及以下货车(含燃气)运输作业。应急抢险和经“市长一支笔”审批的重点工程、民生项目,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除外),全市其它非道路移动机械停止使用。 市公安局和市交通运输局继续实施重型车辆远端分流,并进行夜间联合执法。市公安局加强城区道路交通疏导,减少机动车怠速造成的污染物排放;对市城区内违规上路的拖拉机、三马车、冒黑烟车等高污染车辆严格处罚,并扣留车辆至2022年3月31日;严格执行2021年12月2日市政府发布的《关于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的通告》,对违反规定上路行驶的车辆,依法予以处罚。

    四、面源减排措施

    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城市规划区外焚烧秸秆、树叶、杂草和垃圾行为的监管工作,建立并更新管理台账,利用“蓝天卫士”进行24小时值守,发现火点,及时推送交办,并按照规定实施责任单位财力扣罚。市城市管理局牵头负责城市规划区内露天焚烧秸秆、树叶、杂草和垃圾行为的监管工作,建立考核制度,加大执法力度,发现一起,重罚一起。农业农村、城市管理部门要联合公安部门,对焚烧生物质、垃圾等行为的当事人严格实施处罚。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压实乡镇(街道办)村(社区)、网格员监管责任,加大禁烧宣传力度,定人定网格定责,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市市场监管局持续组织开展散煤动态清零排查整治,严厉打击运输、贮存、销售、使用散煤行为;市城市管理局加大对餐饮经营单位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设施安装不规范、设施未正常运行,未按要求定期开展清洗、检查检测或设置通道偷排油烟行为。市公安局继续做好全市全域全时段烟花爆竹禁放工作。

    五、精细化管理措施

    市城市管理局要对市城区内道路、建筑物、公共设施、绿植等进行全方位清洗,防止二次起尘;强化日常环境卫生的清扫和维持,加大对餐饮经营单位的抽检力度,对重点区域内沿街串串、烹炒煎炸烤等流动商贩进行“动态清零”。华龙区要尽快研究制定重点区域精细化管控方案,最大程度全面实现减排。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做好宣传引导,及时将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及管控要求通知到辖区内社会公众及各排污单位,倡导公众绿色出行、绿色生活、绿色消费,尽量选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

    预警期间,各县(区)要指定专人通过“河南省污染天气信息管理系统”报送响应措施落实情况,市环委办将对橙色预警响应措施落实情况进行重点督导,对管控措施不到位、监管不力的部门和县(区)进行通报批评,因管控不力造成空气质量严重下滑的,实施公开约谈,并依纪依规处理。

    本次橙色预警(II级)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来源:濮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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